我院被批准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
更新日期: 2009-10-24     访问次数: 41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公布 2009 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名单的通知》(教高〔 2009 〕 9 号),我院被正式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名单的通知》(教高〔20099号),我院被正式批准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

立项建设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是省委省政府实现安徽奋力崛起和建设高教强省的重大战略部署之一,省教育厅、财政厅为此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遴选5所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并进行重点建设,该项目是安徽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

为创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近年来,我院创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模式,明确办学定位,坚持开放办学,全力以赴开展校地、校企、校际合作,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应用型高校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明显提高。在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批准我院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对我院应用型高校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院的建设和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我院被批准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我院发展进程中的大事,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喜事,是全院师生员工精诚所至、共同拼搏的集体成果,它凝聚着全院师生员工,特别是为高质量有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师、职工、干部的智慧和汗水。

目前,我院根据省级示范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正在积极思考谋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加强管理,努力将我院早日建设成为高质量有特色的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

 

(责任编辑:jys)